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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子穿假警服街头 “执勤” 被拘 10 日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2025-06-04 09:35:00

山西省长治市早高峰的潞阳门北路上,一名身着制式警服的“交警”神情严肃,正煞有介事地对过往车辆进行“查验”。这看似寻常的执勤一幕,却因接下来戏剧性的转折,暴露了一场自导自演的荒唐“独角戏”。

5月27日8时许,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的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巡逻。当警车行至潞阳门北路五星大酒店路段时,这位正在“执勤”的“同行”突然脸色一变,迅速钻入一辆车身贴着“交通巡查”标志的普通白色私家车,猛踩油门试图逃离现场!

事出反常必有妖!巡逻交警立即警觉,果断驾车将其拦停。面对真警察的盘查,这位刚才还威风凛凛的“警官”瞬间慌了神。

谎言穿帮 “百变身份”难掩心虚

“我是太原交警支队一大队的民警,刚下班回长治……” 男子强作镇定,抛出了第一个身份。

“那你警号多少?” 民警追问。

“我…我在高速巡警支队工作…” 男子眼神躲闪,慌忙改口。

“高速巡警支队吗?”民警拿出警务通,继续追问。

“……不,我是交通局工作人员……” 男子含糊其辞,额头已渗出细密汗珠。

漏洞百出的回答和掩饰不住的紧张,让民警心中的疑云更重。现场核实身份信息,确认该男子绝非警务人员!

车藏“宝库” 网购警服只为“圆梦”?

当民警打开男子的私家车后备箱时,眼前景象令人咋舌:整套“行头”一应俱全!制式警服(含夏装、春秋装)、仿制警号、领带、警用文书包、腰带、警帽、各式肩章……甚至还有伪造的警官证、通行证等警用证件!俨然一个移动的“警用装备库”。巡逻交警随即将线索移交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太东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58岁的平顺籍男子郭某终于卸下伪装。他坦言,自己对警服的痴迷源于童年时期种下的“英雄情结”。为圆这个警察梦,他通过网络购得全套装备,平时就喜欢穿在身上,在镜子前“找感觉”,过一过当警察的“瘾”。

假戏真做 早餐路上“戏瘾”发作终败露

事发当天早上,郭某驾车到辛水巷附近吃早餐。途中,一个占道经营的西瓜摊挡住了他的去路。这本是生活中常见的小摩擦,郭某却觉得“展示身份”的机会来了!他熟练地套上警服,举起手机佯装取证,还在幻想自己是主持公道的 “执法者”,却没料到巡逻交警的出现让这场闹剧戛然而止。

这场荒诞剧的落幕,换来的是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和全套警用装备的收缴。但事件背后的法律警示,远比剧情本身更值得深思。

法网恢恢 “角色扮演”触碰法律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郭某以为穿上警服只是“过把瘾”,却不知这身制服承载的是国家公权力,容不得任何形式的亵渎。

郭某的故事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普通人心中的英雄情结,也映出了法治社会的清晰边界。对警察职业的崇拜,最好的表达方式不是穿上那身衣服,而是尊重他们守护的法律秩序。正如办理案件的民警李晨颖所说:“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第一反应应是寻求合法途径,而非幻想成为‘执法者’。”

法律的威严,不在于制服的光鲜,而在于每个公民内心的敬畏。希望这场荒诞的闹剧,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任何时候,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才是最酷的“英雄行为”。

来源:平安潞州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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