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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高收益保险”承诺成“罗生门”,德州投保人维权遇阻

2025-08-25 11:35: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常学艺 张磊

“连续交十年保费,满十五年就能拿回两倍钱”——2009年,德州的张先生听信保险业务员的口头承诺,与妻子一同购买了两份民生人寿“年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2024年,当他按期前往保险公司兑现时,却被告知“保险需20年才到期,且无任何双倍返还约定”,若坚持退保仅能取回本金及1000多元补偿。8月12日,张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求助,称自己可能遭遇了保险销售欺诈。

保险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张先生的笔迹。

2009年6月,张先生经同村朋友介绍,认识了保险业务员姜某。在姜某的推荐下,他与妻子分别在当地邮储银行办理了存折,用于每年扣缴保费,两人年缴费约5500元,连续缴纳十年。“业务员当时明确说,缴满十年后再等五年,就能拿到两倍保费。”张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信任熟人介绍,根本没看合同。”

由于文化程度有限(仅小学四年级),张先生收到合同后并未翻阅,直接存放家中。这些年,他累计缴纳保费约5.5万元,直到今年到期打算“取钱”,才发现合同期限实为20年,且现金价值远低于预期。“这些钱如果存银行定期,十五年利息至少两三万!要不是承诺高收益,我们怎么可能买?”张先生懊悔地说。

维权过程中,张先生发现更多疑点:保险合同上的签名并非他本人和妻子的笔迹,当初办理业务的姜某也未在合同上留名,取而代之的是两名陌生业务员“田某”和“姜某杰”。更令他震惊的是,保险公司声称留有“电话回访录音”证明其知情合同内容,但拒绝提供原件。

在保险公司播放录音时,张先生暗中录下片段,并坚称:“回访电话根本不是我自己接的!”他怀疑,录音可能系伪造或由他人代答,但保险公司以“公司秘密”为由拒绝向他提供原始录音。

8月18日,记者针对张先生的问题向民生人寿保险德州中心支公司求证,对方以“客户信息保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对于投保人如何申请调取录音,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流程”。张先生无奈地说:“保险公司非要我证明当时业务员说过什么,当时是基于百分百信任才投保,谁会在十几年前录音留证?”

尽管保险公司拒绝提供录音,但法律早已赋予消费者取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条,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个人信息的副本。截至发稿,民生保险公司尚未对此事作出新回应。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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