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探身车外“兜风” 交警:家长心别“太大”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志坚、梁政)正值伏天,酷暑炎热。襄阳一车内乘客将汽车天窗打开,将头与身体探出窗外,来个与自然的“亲密接触”。殊不知,这一“惬意”举动背后却隐藏着致命危险,也让紧跟其后驾车的热心市民操碎了心。
8月9日,热心市民通过襄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反映,8月8日20点40分许,从东津一路过隧道前方车天窗站着孩子。他反映,这种行为太危险了,驾驶员安全意识太淡薄,对自己孩子不负责。同时,还提供了两段隧道内拍摄的孩子站着、从车天窗探身在外四处观看的视频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
收到反映后,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结合隧道内监控视频,不由地也惊出一身冷汗。当晚8时许,该涉事车辆从东津新区南山路上,车内一小孩已将头和身体从车天窗探出车外。接着,该车进入城市快速路、鱼梁洲隧道。隧道内,该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孩子一直保持露头和上身在车外的姿势,两侧是呼啸而过的车流……
8月11日上午,民警联系上车主王某,在得知情况后,王某也感到后怕。据他反映,当天晚上,其女带小孩驾驶该车,从东津新区回樊城,为了让小孩凉快一下,其女就让小孩从天窗探出“感受一下”。如果自己在车上,一定会制止这危险举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民警对王某女儿存在的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严厉地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在车辆行驶中,孩子将头探出天窗,处于无安全带固定保护状态。一旦车辆急刹、追尾,在惯性作用下,孩子易被甩出车外;如遇障碍物、飞物,会对孩子产生巨大伤害。孩子活泼好动,且缺乏安全意识,家长应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加强对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悲剧发生。